|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网以化工中小企业服务为宗旨,以传递政策、技术信息,促进化工中小企业科技进步为目标,同时,本网站是国家化工生产力促进中心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对外工作的窗口。
第二章
会员的条件
第二条
本网实行会员制,任何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政府部门、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科技人员个人和中介机构都可以申请成为会员。
第三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以及自然人,履行会员的义务,均可成为本网会员,并享有会员相应的权利。
第四条
目前本网处于试运行期间,为会员提供免费服务。
第五条
会员注册后,需管理员审批方可登录(管理员在24小时内完成会员审批)。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浏览普通网页;
(二)浏览和查询本网提供的各类政策、项目、专家信息;
(三)发布供求信息。
第四章
会员的义务
第七条
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第八条
会员必须保证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必须保证不发布反动、淫秽、虚假和恶意信息和言论,否则将取消其会员资格,并进一步追究该正式会员单位和联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协议由国家化工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解释。
第十条
本协议自2004年12月9日起开始实施。
|